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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 , 全球經濟快速發展, 全球化、 國際化已成為一種趨勢,而隨著全 球競爭的日趨激烈,我國科技產業在全球經濟體系地位也日趨重要,培育「科際整合法律」之專業人 才是一迫切課題。為提昇我國全球產業和國際社會競爭力,配合國家重大政策,推動科際整合法律之 研究,本所於九十三學年度奉教育部專案核准成立,並於九十五學年度招收碩士在職專班,致力於整 合發展「科技」與「法律」,深化傳統法學基礎、強化科技知識,積極培養具備科際整合能力之法律 人才。 二、設所目標: . 培養 國際科技法律專業人才,以配合國家產業發展之需要。 .加強新興科技法學之研究,使科技法學能與科技發展並進。 .成為全 國產、官、學、研科技法律諮詢與研究中心。 三、發展重點: . 致力於智慧財產權、新興科技、經貿及產業競爭有關之法律課題研究。 . 強化產、官、學、研有關科技法律之理論與實務結合。 . 建立與國內、外、兩岸研究科技法律之著名大學之合作關係,以推動國際學術交流。 四、本所特色: 兼顧科技法律領域之特殊性,培養學士後非法律背景學生從事科技法律之研究,以因應科技產業 發展之需要。 強調多國語言之科技法律課程;培養國際化之科技法律人才。 整合本校工程、管理、設計及人文科學四個學院之課程,規劃開設「科際整合學程」,提供本所 學生跨領域學習之機會。 結合本校工程、管理、設計及人文科學四個學院之師資,支援「科際整合法律」之相關課程。 運用網路教學與研究,並建構網路法律資源與線上法律資料庫,強化校內外互動教學與研究。 建立與國內公開發行公司及法律事務所之長期建教合作關係,以豐富本所學生實務經驗。 提供政府機關與社會人士、產業界人員之科技法律研習及進修管道。 五、招生方式: 本所提供法學教育雙軌模式;招收甲組(非法律學系畢業)與乙組(法律學系畢業)學生研習科 技法律,甲組學習基礎法律,整合科技法律領域之應用,乙組研習應用法學理論與科技發展實務。訓 練學生成為社會中堅,且不自限於法律與科技知識之整合;而能透過法學教育過程,培養學生追求知 識真理。 六、課程設計: 課程特色 本所定位為學士後專業養成學院,招收具有學士學位之學生進行科技、法律整合之養成教育。本 所除了提供學生完整的一般法律、英美歐盟法學及因應經濟全球化發展的國際經貿和產業競爭等課程 進一步探究因科技進步而衍生之智慧財產權、網際網路、電子商務、資訊通訊、生物科技、醫療等新 興法律課題,以期為本所學生深植科技法律之專業學術與實務能力。其課程設計特色如下: (一)深化基礎法學 (二)科技與法律整合 (三)國際與兩岸兼顧 (四)理論與實務並重 課程內容 依本所96年4月10第6次會議訂之修業要點規定,所須修習之學分數,甲組43學分(另加先修基礎法
學45學分) ,乙組45學分(另加先修基礎法律中之智慧財產權法總論)學分,各組皆應撰寫碩士論文。
甲組修業以3~4年為限,乙組修業以2~4年為限。完成修業課程與論文後,授與法學碩士學位。
其選修課程設計內容如下:
七、未來發展: 科技法律之發展具有國際性、專業性及整合性,本所長期發展方向與重點將把握這些特性原則; 考慮國家發展、區域趨勢,在WTO架構下全力推動國際交流合作,借重歐、美、日等國學術機構建 立的合作友好關係,從事學術合作交流、教授與學生互訪,以吸取國際經驗、建立宏觀視野。 八、科技法律諮詢中心 隨著知識經濟時代來臨,決定企業競爭優勢的,不再是有形的疆土與自然資源,而是「知識」與 「創新」。因此,「智慧財產權」乃世界各國強化其國際競爭力之一大利器,為協助產業界保障其研 發成果,並增進其對智慧財產權之認識、管理及應用,以提昇其產業經濟效益。本所首開先河,成立 科技法律諮詢中心,與國內知名法律事務所、專利商標事務所合作,建立建教合作關係,安排法律實 務研習課程,協助本所學生進行法律專業實習工作,強化專業暨實務經驗,促進產學合作、提供產業 界科技法律諮詢服務。 其服務項目如次: 1.智慧財產權等相關科技法律諮詢。 2.專利申請、舉發、訴訟、分析、鑑定、迴避、取締、鑑價、管理、授權、檢索、讓與等相關諮詢。 3.商標申請、檢索、評定、訴訟等相關諮詢。 4.著作權登記等相關諮詢。 -- TO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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