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該館為運用專業人力與教育資源,培育美術館研究、典藏、展覽、教育、行銷等人才,提供國內外大專院校學生實務學習的機會。
二、招募對象
國內外大專院校與該館實習需求業務相關系所之在學學生,均可向該館提出申請。
三、實習期間與時數
2026/07/01-12/31 第二梯次實習,單日實習時數至少 4 小時,實習總時數須達至少160 小時。
四、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受理申請,逾期恕不受理。但遇特殊狀況且經該館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申請方法
(一) 申請步驟及應具文件:
國內外大專院校與該館業務相關科系之學生,得檢附下列文件於招募時間向該館申請實習:
(1) 填具「新北市美術館 2026 年第二梯次實習申請表」。
(2) 簽署「新北市美術館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3) 個人履歷(格式不拘)。
(4) 實習動機(含實習目標、項目、期間、預定實習部門及預期成果)。
(二) 申請資料繳交方式:
請以電子郵件寄送至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主旨註明:「新北市美術館實習申請-[申請部門]-(申請者姓名)」。
※實習生到館實習為學習性質,該館不給付薪酬及福利(包含津貼、交通、膳宿等),亦不投保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勞工退休金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等社會保險。
※本次實習若需配合課程進行,請務必向系所詢問,並依照課程規範繳交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