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補助110年度第二梯次學生出國研習申請案,將於110年05月03日開始受理申請。
一、申請期限:110年05月03日至05月25日(二) 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請應具資格條件:受理預定於110年7月至12月出國從事補助要點第二點所列各種研修活動之申請案。
須符合下列條件,始得提出申請:
(一) 團隊人數至少須有本校大學部學生5人或研究生2人。
(二) 出國研習期間應至少7天。
(三) 已取得擬前往國外學校、機構或企業之同意文件。
(四) 注意事項:
1. 本校學生在其就讀之學制期間以補助一次為限,不得重複提出補助申請。
2. 同一出國研習計畫或申請補助事由,不得重複向本校其他單位申請補助。
3. 經核定補助之研習計畫案,若執行完畢時,已畢業而不具本校在學學生資格者,不予補助。
三、申請程序及應附表件:申請單位應備齊下列文件,送所屬系所初審通過後,
由系所於申請受理期限內彙整造冊,移送國際事務處。
(一) 申請表。
(二) 出國研習計畫書。
(三) 申請補助學生名冊。
(四) 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書。
(五) 受訪單位同意文件影印本。
(六) 注意事項:學生不得個別提出申請,申請案須由申請單位(團隊)以書面「申請表」提出後經所屬系所初審,
由系所彙整初審合格案件依類別填妥彙整表,再移送國際事務處提報本校國際事務審議小組甄審。
四、公佈核定結果時間:110年6月底。
五、本校學生出國研習補助要點及其各項表件格式如附件,並張貼於國際事務處網站
「獎助學金申請/學生/補助學生出國研習」,請自行上網詳閱相關訊息或下載運用。
https://tdx.yuntech.edu.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967
六、考量新冠肺炎疫情,出國計劃請審慎評估,若經核定補助後無法按原計畫執行,
應於出國前專簽核定後,方得變更或取消計劃,然而若因變更或取消而衍生之費用將無法核發補助。
另核定補助後仍將視疫情狀況衡量是否可執行出國計劃。
七、聯絡方式:國際事務處李小姐 分機2381,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國際事務處 謹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