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分類與處理原則,垃圾及回收物請全部以半透明回收袋打包,115年將實施垃圾破袋抽驗,未分類者將退回處理:
1.資源垃圾:乾淨可回收物,以回收方式處理,如紙類、紙盒、塑膠桶、金屬、玻璃、輪胎等。
2.廚餘及樹葉,將廚餘或樹葉各別打包後丟入垃圾車中。
3.個人居家或學校辦公室垃圾類,例如衛生紙、塑膠袋、一般可燃性垃圾類,請打包後丟入垃圾車中,盡量不用黑色垃圾袋,以利檢查內容物。。
4.有害垃圾:需妥善處理,如廢電池、行動電源、高壓瓶罐等;隨身電源(行動電源)、鋰電池與高壓瓶罐(髮膠罐、殺蟲劑罐、噴漆罐、瓦斯罐等)是應回收的危險物品,絕不能直接丟一般垃圾,以免在垃圾車內因擠壓、高溫引發火災爆炸。鋰電池需將電極用膠帶絕緣後,交給資源回收車或超商回收點。高壓瓶罐需在空曠處將內容物排空後,再交給資源回收車回收。
5.大型廢棄物,如陶瓷類、木材/家具、油漆、冰箱、彈簧床墊,學校將另行通知集中處理時間(寒、暑假退宿期間),由垃圾車廠商另外開運輸車輛清運,請勿自行丟棄於路邊。
6.拒收物品:實驗室廢液、廢油、鐵桶、鐵罐、不明溶液、原廠碳粉匣等物品,請電洽環境安全科技中心,並請送到水質淨化廠暫存。其他如馬達、機械物品請自行洽相關廠商清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