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本校學生修習EMI全英語課程,113學期獎勵學生修習EMI課程要點開始實施囉!即日起至5月30日止向教學卓越中心提出申請,經費有限,額滿即止!
壹、獎勵要點內容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獎勵學生修習EMI課程實施要點
一、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為鼓勵本校學生積極參與修習EMI(English as a Medium of Instruction)課程,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獎勵對象為本校學生修習EMI課程者。
三、獎勵標準如下:
(一)、 本校本國籍大學部學生於大二期間或碩士班學生於碩一期間,修課取得20%以上學分為EMI課程,獎勵金1,500元,每位以獎勵乙次為限。
(二)、 本校本國籍大學部或碩士班欲畢業之學生,取得EMI課程達16學分(學士)或占該系畢業學分比例達12.5%以上,獎勵金1,500元,每位以獎勵乙次為限。
四、申請人應於下列期間向本校提出申請:
(一)、 針對獎勵標準(一),於當年度下學期 6 月 15 日至 6 月 30 日內,提出並完成申請。
(二)、 針對獎勵標準(二),於該畢業學期開學日起一個月內,提出並完成申請(因經費核銷時限,該畢業學期之學分無法列計)。
五、申請人應於提出申請時檢附下列文件:
(一)、 獎勵申請表。
(二)、 EMI修課證明。
(三)、 學生證影本。
(四)、 本人郵局或銀行存簿封面影本。
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予獎勵:
(一)、 EMI課程修課已獲本校獎勵。
(二)、 未於規定期間提出申請。
七、依本要點所核發之補助與獎勵金經費來源為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如經費來源不足時,本校得視財務狀況為必要之調整。
八、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貳、注意事項
雙語計畫EMI修課獎勵金申請表請見附件,經費有限,額滿即止。
參、教學卓越中心聯絡資訊
專案助理 李沛茹、蘇筱婷
電話:(05)5342601 #2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