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第五點及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檢送修正旨揭要點第二點、第五點、第六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二、本計畫相關申請書表將併下期徵求一併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