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徵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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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徵才公告(編制外人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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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單位 |
視傳系 |
員額 |
1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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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 行政助理。 ■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 約用助理。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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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性質 |
■定期契約:期間自人員報到日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之前一日止,並依實際報到日起僱用。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之前一日或考試分發人員到職之前一日止。 □ 不定期契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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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支 薪酬 |
每月支領新台幣 35,192 (學士) 元(含勞、健保個人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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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項目 |
一、資訊圖儀設備、經費核銷、公文行政業務管理。 二、系所會議召集及記錄、系所招生及評鑑、國際交流行政事宜。 三、開排課、選課、畢業生資格審查、英文檢定及證照審核、碩士班相關業務。 四、教師新續聘、升等、教師評鑑。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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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
1.應具有學士以上學位。 2.具學籍之學生(含休學)不得應徵,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選,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完成學業並繳交畢業證書,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 3.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且配合度高,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4.具良好文書處理及公文撰寫能力且擅於溝通協調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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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程序 |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後,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甄選。 二、第二階段:「公文製作」評定通過者,始安排進行第三階段甄選,項目如下: (一)「公文製作」:公文製作題目(如簽、函等)至少1題以上,必要時得輔以「工作模擬測驗」,請應徵者預先準備。 (二 )「性格測驗」:進行「性格及就業測評系統」測驗(時間約30分鐘),以瞭解應徵者的性格特質與出缺職務之適配度。 三、第三階段:組成遴選小組進行「公開面試」,並俟查閱應徵者「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完成後,始公告甄選結果於用人單位網頁-最新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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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方式與日期 |
一、採書面報名,請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
二、請於115年02月10日(星期二)前以郵件寄達(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視覺傳達設計系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或於公告截止日下班前親送設計二館DC123,面試時間則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曾小姐(05-5342601轉6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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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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