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徵才公告(編制外人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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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註冊組 | 員額 | 1 名。 | ||
□ 行政助理。 □ 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 約用助理。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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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期契約: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並依實際報到日起僱用。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之前一日或考試分發人員到職之前一日止。 ▓ 不定期契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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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支領新台幣 25,250 元(含勞、健保個人負擔)。 | ||||
一、 學籍 1、 辦理學生證製(補)發 2、 協助辦理學生註冊 3、 協助辦理新生學籍資料之核校、整理及歸檔 4、 協助辦理畢業生離校手續 二、 文件申請 1、 本校學生(校友)各項文件申請(含現場申請、投幣申請、線上申請及通訊申請等)之處理 2、 協助製發各種證件、證明書(在學證明、修業證明書等) 三、 其他 1、 本組基本業務之櫃台回覆 2、 本組E-Mail信件處理 3、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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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職缺係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進用之特定保障員額,須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2、 應具有 高中(職)畢業以上學位,限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應徵。 3、 具學籍之學生(含休學)不得應徵,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選,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完成學業並繳交畢業證書,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 4、 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且配合度高,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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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後,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甄選。 二、第二階段:「性格測驗」:進行「性格及就業測評系統」測驗(時間約30分鐘),以瞭解應徵者的性格特質與出缺職務之適配度。 三、第三階段:組成遴選小組進行「公開面試」,並俟查閱應徵者「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完成後,始公告甄選結果於用人單位網頁-最新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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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採書面報名,請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 1.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 (請至人事室網頁/校務基金工作人員管理下載最新表格)。 2. 個人簡介與自傳(A4紙張直式橫書)。 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經本國主管機關之驗證或認證)。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10年之證明文件。 5. 應檢附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二、請於111年5月31日(星期二)前以郵件寄達(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教務處註冊組約用助理」,或於公告截止日下班前親送需求單位,面試時間則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林小姐(05-5342601轉2216)。 |
週三, 11 五月 2022 09:25
註冊組誠徵約用助理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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