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用:1名
二、師資需求與學術專長:
(一)具博士學位(或具助理教授以上證書)者。
(二)應具財務金融、經濟、會計或財經法律等相關背景。
(三)具教師證書者。
三、其他特殊要求條件:
(一)應具備全英文授課能力。
(二)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需檢附相關工作證明,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前已在職之編制內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
(三)擬聘時間:民國115年8月1日。
四、聯絡人:劉先生
聯絡電話:05-534-2601轉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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