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專案助理徵才公告(編制外人力) |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專案助理徵才公告(編制外人力) |
|||
---|---|---|---|
徵才 單位 |
科技法律研究所 | 員額 | 1名。 |
職稱 | □行政助理。□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約用助理。 ▇ 其他專案助理 。 |
||
契約性質 | ▇ 定期契約:期間依實際報到日起僱用至115年1月31日止。 □不定期契約。 |
||
月支 薪酬 |
每月支領新台幣 35,192(學士)元(含勞、健保個人負擔)。(享勞工退休金、年終獎金等。 | ||
工作 項目 |
一、辦理科法所總務、經費、核銷、設備等相關業務。 二、協助辦理行政、教務等長官交辦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應具有大學以上學位。 2.具學籍之學生(含休學)不得應徵,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選,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完成學業並繳交畢業證書,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 3.負責盡職能獨立作業,具服務熱誠、良好溝通及協調能力,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者佳。 4.熟悉電腦操作、Office文書處理及網路整合操作能力。 5.鼓勵身心障礙人士且具相當就業能力者應徵。 |
||
遴選程序 |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後,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甄選。 二、第二階段:進行「公開面試」。 |
||
應徵方式與日期 | 一、採書面報名,請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為一份。 1.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請至人事室網頁/表單下載/專案工作人員管理下載最新表格)。 2.個人簡介與自傳(A4紙張直式橫書)。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經本國主管機關之驗證或認證)。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10年之證明文件。 5.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證照)文件影本。 二、請於114年10月15日(星期三)前以郵件(郵戳為憑)寄達「64002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法所」,封面標題書明「應徵專案助理」,或於公告截止日下班(17:00)前親送需求單位(人科二館科技法律研究所辦公室),面試時間則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陳小姐(05-5342601轉3601)。 |
||
備註 | 1.本校將依規定查閱應徵人員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 2.應徵人員寄送之應徵文件,除聲明協助寄還並自行檢附回郵信封之外,均不予寄還。 3.除應徵人員提出請求發給未錄取通知外,本次甄選結果將公告於用人單位網頁,概不另行個別通知。 4.錄取人員經用人單位通知報到而無法完成報到者,得取消錄取資格。 5.本次甄選得就甄選人數之二倍列候補人員,在候補有效期間(4個月)內,遇錄取人員未報到上班或中途離職者,由候補名單中依序遞補。 6.待遇、工作時間及其它管理事項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另本校均配合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調整放假、補行上班,並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安排出勤。) 7.本所得視收件狀況逕行延長本職缺之公告收件截止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