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資格與擬聘專長:
一、應徵資格
具教育部承認之博士學位,或具教育部頒發之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二、擬聘專長
(一) 研究專長須符合環境工程基礎領域。
(二) 有AI、循環經濟、淨零碳排等領域研究經驗並能開設相關課程者尤佳。
應徵條件與檢附資料:
一、應徵條件
具全英語授課能力。
須具中華民國國籍。
應具備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
本專任教師職位之教學對象為本所外國籍博士班學生,應聘者須具備優良之全英語授課能力,並須具備良好中文聽說讀寫能力,以配合校內行政及教學需求。
需具備良好研究績效。
二、應檢附資料(請依序排列,勿膠裝)
應徵教師申請表(含履歷與自傳)。
學士、碩士、博士歷年成績單、學經歷及身分證件影本。
國外學歷者需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及入出國紀錄。
業界實務經驗證明(依本校認定要點辦理)。
研究期刊論文或專利一覽表。
代表著作至少 2~3篇以上。
於下列課程或依專長提供共計4門教學大綱暨計畫。
工程力學
機率與統計
質能均衡
給水工程
統計分析
未來研究方向說明。
推薦函至少2 封。
其他可證明能力之相關資料(如研究計畫、產學合作等)。
聘任日期:115 學年度第 1 學期起聘。
報名方式
一、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115 年 2 月 9 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請於期限前將所有應徵資料(含切結書)以「掛號郵寄」方式寄至:
64002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 123 號 工程學院並註明:「應徵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專任教師」
三、備註:
未具教師證書者,請另附最高學歷之歷年成績單。
持國外學歷者,需檢附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學位證書及成績證明,並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入出國紀錄。
持國外經歷者,需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