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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二, 20 一月 2026 09:34

總務處出納組誠徵專案工作人員1名

一、徵才單位:總務處出納組
二、職稱:專案助理
三、契約性質:定期契約,期間115年2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並依實際報到日起僱用。
四、月支薪酬:每月支領新台幣 35,192 (學士) 元(含勞、健保個人負擔)。
五、工作項目:

事務小額付款憑證整理、付款審核、傳票整理、經費電匯及通知。
外籍人士(非居住者)所得稅代扣、付款10日內申報及繳納(含教師、助理、學生、校外人士、長期在國外之本國人、短暫來台之外國人)。
製發外籍人士(非居住者)扣繳憑單。
外籍人士提前離境所得申報及繳納。
協助辦理傳票付款。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資格條件

應具有學士以上學位。
具學籍之學生(含休學)不得應徵,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選,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完成學業並繳交畢業證書,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
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且配合度高,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對數字敏銳,工作細心謹慎,具學校出納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熟悉電腦操作、Office文書處理及網路整合操作能力。
七、甄選程序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後,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甄選。
第二階段:組成遴選小組進行「公開面試」。
八、應徵方式與日期

採書面報名,請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
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表單下載∕專案工作人員管理,下載最新表格)。
個人簡介與自傳(A4紙張直式橫書)。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經本國主管機關之驗證或認證)。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10年之證明文件。
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證照)文件影本。
2.請於115年1月26日(星期一)前以郵件寄達(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書明「應徵總務處出納組專案助理職缺」,或於公告截止日下班(17:00)前親送需求單位,面試時間則另行通知。
3.聯絡人:呂小姐(05-5342601轉2431)。

九、備註

本校將依規定查閱應徵人員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
本次甄選之員額如經本校凍結或取銷時,均不予通知進行面試。應徵人員寄送之應徵文件,除聲明協助寄還並自行檢附回郵信封之外,均不予寄還。
除應徵人員提出請求發給未錄取通知外,本次甄選結果將公告於用人單位網頁,概不另行個別通知。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錄取人員經用人單位通知報到而無法完成報到者,得取消錄取資格。
本次甄選得就甄選人數之二倍列候補人員,在候補有效期間(4個月)內,遇錄取人員未報到上班或中途離職者,由候補名單中依序遞補。
待遇、工作時間及其它管理事項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另本校均配合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調整放假、補行上班,並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安排出勤。)
本校得視收件狀況逕行延長本職缺之公告收件截止日。
本公告悉遵循相關法令,無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等求職就業歧視內容。
本校現職校務基金工作人員應徵本職缺並經通知綠取者,均應於報到日前請辭現職職缺(結束現職之勞動契約)並依新進人員辦理報到手續,月支薪酬依本職缺公告辦理起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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