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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 27 四月 2026 09:58

校友中心誠徵專案助理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專案助理徵才公告(編制外人力)
徵才單位 校友中心 員額 1  名。
職稱 □ 行政助理。  □ 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 約用助理。
■ 其他  專案助理                     。
契約性質 ■ 定期契約:期間自115 年5 月18 日至115 年12 月31 日止,並依實際報到日起僱用。
□不定期契約。
月支薪酬 每月支領新台幣 35,192(學士) 元(含勞、健保個人負擔)。
工作
項目
一、       校友中心前期規劃及辦公室建置等事宜。
二、       建立學校各系所友會與校友會之連結,促進合作。
三、       本校校友會會務工作聯繫、校友會活動規劃及舉辦之相關作業協助。
四、       配合校慶規劃校友會活動、校慶紀念品規劃等。校友卡推行,建立與友校的區域連結合作。
五、       校友中心相關業務協助(含校友聯繫、捐贈業務等)。
六、       因校友會活動多為週六、日或夜間辦理,須配合週六、日或夜間加班。
七、       襄助長官處理臨時交辦任務。
八、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應具有大學以上學位。本校畢業生且熟悉本校行政及系所組織者尤佳。
2.    學籍之學生(含休學)不得應徵,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選,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完成學業並繳交畢業證書,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
3.    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良好溝通及協調能力且配合度高,具學校行政工作、專案規劃經費、大型活動辦理經驗者尤佳。
4.    有辦理校友會業務經驗者尤佳。
5.    熟悉電腦操作、Office文書處理及網路整合操作能力。
6.    鼓勵身心障礙人士且具相當就業能力者應徵。
遴選程序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後,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甄選。
二、第二階段:進行「公開面試」。
應徵方式與日期 一、採書面報名,請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
1.      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 (請至人事室網頁/表單下載/專案工作人員管理下載最新表格)。
2.      個人簡介與自傳(A4紙張直式橫書)。
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經本國主管機關之驗證或認證)。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10年之證明文件。
5.      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證照)文件影本。
二、請於115年5月4日(星期一)前以郵件(郵戳為憑)寄達「640301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研發處」,封面標題書明「應徵校友中心專案助理」,或於公告截止日下班(17:00)前親送需求單位,面試時間則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邱小姐(05-5342601轉2542)。
備註 1.      本校將依規定查閱應徵人員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
2.      本次甄選之員額如經本校凍結或取銷時,均不予通知進行面試。應徵人員寄送之應徵文件,除聲明協助寄還並自行檢附回郵信封之外,均不予寄還。
3.      除應徵人員提出請求發給未錄取通知外,本次甄選結果將公告於用人單位網頁,概不另行個別通知。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4.      錄取人員經用人單位通知報到而無法完成報到者,得取消錄取資格。
5.      本次甄選得就甄選人數之二倍列候補人員,在候補有效期間(4個月)內,遇錄取人員未報到上班或中途離職者,由候補名單中依序遞補。
6.      待遇、工作時間及其它管理事項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另本校均配合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調整放假、補行上班,並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安排出勤。)
7.      本校得視收件狀況逕行延長本職缺之公告收件截止日。
8.      本公告悉遵循相關法令,無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等求職就業歧視內容。
9.       本校現職校務基金工作人員應徵本職缺並經通知綠取者,均應於報到日前請辭現職職缺(結束現職之勞動契約)並依新進人員辦理報到手續,月支薪酬依本職缺公告辦理起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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