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需求及學術專長
一、 資格:具博士學位(或具助理教授以上證書)者。
二、 學術專長:群組機器人、工業機器人、協作機器人、移動機器人、影像地圖定位、工業物聯網、工業設計、或其他機器人相關專長。
其他特殊要求條件
一、 應具備全英文授課能力。
二、 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需檢附相關工作證明,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前已在職之編制內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
三、 檢附文件:(請依序排列)
(一) 本校新聘教師應徵表(含個人履歷及自傳,檔案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處下載)。
(二) 學士、碩士、博士學位證書、學士、碩士、博士歷年成績單、學經歷證件及身分證件影本。1.最高學歷為國外學歷,應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學位證書、成績證明,並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核發入出國紀錄。2.業界經驗證明資料:依「本校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要點」檢具相關證明。
(三) 歷年研究期刊論文或專利一覽表。
(四) 代表著作 2~3 篇以上。
(五) 可任教科目及內容大綱簡述(含必修與選修課程)。
(六) 未來研究方向。
(七) 教授推薦函二封。
四、 專長領域介紹或其它有助證明相關能力之資料(如參與之研究計畫或產學合作計畫等) 。
五、 所寄資料,無論是否通過初審,恕不寄還。
公告日期及方式:
一、公告日期:即日起至 115 年 2 月 23 日(星期 一 )
二、公告方式:
(一)本校網站:http://www.yuntech.edu.tw/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
(三)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http://tjn.moe.edu.tw/
(四) 本學程網站:https://irobot.yuntech.edu.tw/
(五)國科會/求才訊息: https://www.nstc.gov.tw/
報名資格條件:
一、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不得擔任教育人員之情事者。
二、依「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聘用者或具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者得不具博士學位。
報名方式:
一、時間:自即日起至 115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一)止,以電子郵件寄送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二、方式:應檢具各系所所需求之表件外,並檢附切結書(如附件)、學、經歷證件、身分證件影本、主要著作目錄、作品集、專長領域、可開授課程之講授大綱、授課講義教材及參考資料、親筆自傳、教授推薦函二封、研究計畫。併同「本校新聘專任教師應徵表」。
佐證資料請確認及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章掃描為電子檔。
以電子郵件寄送到: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主旨請註明:「應徵 智慧機器人學程 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
(一)未有教師證書者,請另附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
(二)持國外學歷者,應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學位證書、成績證明,並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核發入出國紀錄。
(三)持國外經歷者,應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錄取報到及應聘事宜:
一、本校以書面通知錄取人員於限期前,持相關證件並繳交最近一個內之公立醫院健康檢查報告(含X光肺部透視合格證明)報到應聘。逾期未報到且無不可抗力之原因,或現職人員未繳驗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其缺額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但以補足本次徵聘缺額為限。
二、患有法定或其他妨礙教學之傳染病,或未依限繳交健康檢查報告者,或有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情形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不得擔任教育人員之情事者,均註銷其錄取資格。
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教學、研究、服務績效優良者,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本校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規定,經教師聘任流程公開遴選,得聘為編制內專任教師。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大學法」、「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