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象條件:
(一)基本條件:83年次至93年次出生且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常備役體位役男。
(二)申請類別:
1.「一般資格」:役男合於基本條件得依意願申請,不限學(經)歷。
2.「專長資格」:具本公告役別機關所列專長條件之一者,得擇一條件提出申請,且限單一條件申請單一役別機關(項目);專長項目員額及資格條件(詳如附件1中各附表),或至內政部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一般替代役申請/115年下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資訊系統 (https://dca.moi.gov.tw/sugsys)/最新消息項下查閱。
二、申請期間:
自115年4月1日(星期三)9時起至115年4月30日(星期四)17 時止;替代役訓練班管理幹部至115年11月2日(星期一)17時(或申請人數額滿時)止。
三、餘相關各項規定及注意事項,詳如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