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契約性質 | ■ 定期契約: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 不定期契約。 |
| 月支 薪酬 |
每月支領新臺幣 40,756 元(碩士學歷)。(含勞、健保個人負擔) (試用期間 3 個月)。 |
| 工作 項目 |
一、辦理「中區技專校院AI資源中心計畫」執行、聯繫與管考作業。 二、撰寫計畫進度報告、成果報告及相關公文簽核。 三、控管計畫經費預算、請款與核銷等財務行政作業。 四、輔導夥伴學校AI課程盤點、跨校選課與學分抵免等教務配套協調。 五、籌辦教師AI增能培力工作坊、教學助理(TA)培訓、諮詢輔導及成果交流會。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應具有碩士學位。 2.具學籍之學生(含休學)不得應徵,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選,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完成學業並繳交畢業證書,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 3.負責盡職能獨立作業,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良好溝通及協調能力且配合度高,具學校行政工作、大型專案計畫執行、經費核銷規劃經驗者尤佳。 4.腦操作能力:熟悉office、AI軟體協作,具網頁資料更新、網站維護及操作行政系統能力。 加分條件 A. 具有專案計畫執行經驗、報告撰寫經驗者。 B. 具有專案管理經驗者 |
| 遴選程序 |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後,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甄選。 二、第三階段:組成遴選小組進行「公開面試」。 |
| 應徵方式與日期 | 一、 採書面報名,請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 1.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計畫專案人員應徵報名表。(請至人事室網頁/表單下載/專案工作人員管理下載最新表格)。 2. 個人簡介與自傳(A4紙張直式橫書)。 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經本國主管機關之驗證或認證)。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10年之證明文件。 5. 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證照)文件影本。 二、 請於115年8月19日(星期三)前以郵件(郵戳為憑)寄達「64002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教務處」,封面標題書明「應徵中區技專校院AI資源中心專案助理」,或於公告截止日下班(17:00)前親送行政大樓 教務處,面試時間則另行通知。 三、 履歷收件:每七天為一個週期收件,依照週期收件檢視;除履歷表外,請盡量附上個人實際成果資料或資訊;請自公布後盡早投遞,適合人員優先面談、適任者優先錄用;不適合或資料不全者,恕不退件及回覆。 四、 聯絡人:呂小姐 (05-5342601轉2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