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單位
營建技術服務暨材料檢測中心
職稱
『專案助理』技術人員1名及櫃檯人員1名
資格條件
1. 限具有法律上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籍者,其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須在臺灣設有戶籍滿10年。
2. 限非本校用人單位各級(含上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3. 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協調溝通能力佳,且具服務熱誠且配合度高。
4. 學歷限制:
【技術人員】學士(含)畢以上學歷,營建、土木相關科系,有TAF認證土木測試領域實驗室經驗者佳。
【櫃檯人員】高中職(含)畢以上學歷。
月支薪酬
【技術人員】31,549 ~ 36,537(含勞、健保個人負擔)。
【櫃檯人員】23,100 ~ 26,817(含勞、健保個人負擔)。
工作項目
【技術人員】試驗執行、實驗室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櫃檯人員】人員接待、行政作業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聘僱期間
報到日至計畫結束。(一年一聘,視績效考核續約/調薪)。
應徵方式與日期
一、採書面報名,請備妥下列文件,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
1.個人履歷表(內容包含電子信箱、行動電話、住址、學歷、工作經歷)。
2.自傳(內容包含個人基本資料、家庭狀況、求學經過、工作經驗、未來工作之展望)。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經驗證或認證)。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10年之證明文件。
5.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證照)文件影本。
二、請於107年12月14日(星期五)前以郵件送達,封面標題書明「應徵營檢中心專案助理」,或於公告截止日下班前親送需求單位,面試時間則另行通知。
郵寄地址:「64002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營檢中心收」。
三、聯絡人:范小姐(05-5344140)。
備註
1. 本校將依規定查閱應徵人員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
2. 本次甄選採擇優通知面試,惟已公告之員額經本校凍結或取銷時,均不予通知進行面試。
3. 應徵人員寄送之應徵文件,除聲明協助寄還並自行檢附回郵信封之外,均不予寄還。
4. 錄取人員經用人單位通知報到而無法完成報到者,得取消錄取資格。
5. 本次甄選得列備取人員,在備取有效期間(4個月)內,遇錄取人員未報到上班或中途離職者,由備取名單中依序遞補。
6. 待遇、工作時間及其它管理事項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7. 本校得視收件狀況逕行延長本職缺之公告收件截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