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美景
週四, 28 三月 2019 16:46

課程委員會

緣由
依大學法暨教育部 (八三) 高字○一六五○八號函規定,特設立「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課程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職權
(一) 新設系所(含學位學程)課程之研議。
(二) 各系所(含學位學程)課程內容及配當(含共同必修科目、專業必修及專業選修)之審議。
(三) 各系所(含學位學程)教學之自我評鑑。
(四) 協調跨學院課程相關事宜。

本會於各系所(含學位學程)、院,分設系所(含學位學程)、院級課程委員會,其職掌
為研訂各系所(含學位學程)、院之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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