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單位:環安系空氣資源實驗室
徵才職缺:專案助理1名
一、資格條件:
- 應具有學士以上學位。
- 限具有法律上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籍者,其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須在臺灣設有戶籍滿十年。
- 限非本校用人單位各級(含上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 具學籍之學生(含休學)不得應徵,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選,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完成學業並繳交畢業證書,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
- 品性端正、無不良嗜好、刻苦耐勞、負責盡職、具穩定性及配合度高者。
- 具office文書處理能力。
- 具汽車駕照,並熟練駕駛尤佳。
二、月支薪酬:
學士級:每月支領新台幣35,192元起(含勞、健保個人負擔)
碩士級:每月支領新台幣40,756元起(含勞、健保個人負擔)
或面議
三、契約性質:
定期契約,聘期自到職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滿經計畫主持人同意後得辦理續約。
四、工作項目:
- 協助懸浮微粒採樣事宜規劃與執行。
- 協助懸浮微粒化學成分分析事宜規劃與執行。
- 協助撰寫採樣與分析成果報告。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應徵方式及日期:
(一) 採書面報名,請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
- 個人履歷與自傳(A4紙張直式橫書)
-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經本國主管機關之驗證或認證)。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10年之證明文件。
- 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證照)文件影本。
(二) 請於115年10月23日(星期五)前以郵件(郵戳為憑)寄達「64002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環安系空氣資源實驗室」,封面標題書明「應徵專案助理」,或於公告截止日下班前(17:00)親送需求單位,面試時間則另行通知。
六、備註:
- 本校將依規定查閱應徵人員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
- 應徵人員寄送之應徵文件,均不予寄還。
- 本次甄選結果將公告於用人單位網頁,概不另行個別通知。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 錄取人員經用人單位通知報到而無法完成報到者,得取消錄取資格。
- 本次甄選得就甄選人數之二倍列候補人員,在候補有效期間(4 個月)內,遇錄取人員未報到上班或中途離職者,由候補名單中依序遞補。
- 待遇、工作時間及其它管理事項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另本校均配合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調整放假、補行上班,並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安排出勤。)
- 本公告悉遵循相關法令,無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等求職就業歧視內容。
- 本校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並經通知錄取者,均應請辭現職職缺(結束現職之勞動契約)並依新進人員辦理報到手續,月支薪酬依本職缺公告辦理起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