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項目
一、辦理產業園區專案計畫執行。
二、撰寫計畫進度報告、期中/期末報告及相關公文簽核。
三、控管計畫經費預算、請款與核銷等財務行政作業。
四、協助企業需求訪視、諮詢安排及產學合作媒合。
五、籌辦產業交流會、專家座談會、成果展示會或教育訓練課程。
六、臨時交辦事項
契約期間
期間自115 年 08 月 15 日至115 年 12 月 31日止,並依實際報到日起僱用。
本計畫結束後,將依計畫執行期間之工作表現與考核結果,表現優異者優先以相關經費辦理續聘
資格條件
1. 應具有大學以上學位。
2. 具學籍之學生(含休學)不得應徵,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選,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完成學業並繳交畢業證書,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
3. 負責盡職能獨立作業,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良好溝通及協調能力且配合度高,具學校行政工作、設計展示、專案規劃經驗者尤佳。
4. 熟悉電腦操作、Office文書處理及網路整合操作能力。
5. 鼓勵身心障礙人士且具相當就業能力者應徵。
資格條件
1. 應具有大學以上學位。
2. 具學籍之學生(含休學)不得應徵,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選,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完成學業並繳交畢業證書,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
3. 負責盡職能獨立作業,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良好溝通及協調能力且配合度高,具學校行政工作、設計展示、專案規劃經驗者尤佳。
4. 熟悉電腦操作、Office文書處理及網路整合操作能力。
5. 鼓勵身心障礙人士且具相當就業能力者應徵。
應徵方式與日期
一、 採書面報名,請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為一份。
1. 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請至人事室網頁/表單下載/專案工作人員管理下載最新表格)。
2. 個人簡介與自傳(A4紙張直式橫書)。
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經本國主管機關之驗證或認證)。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10年之證明文件。
5. 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證照)文件影本。
二、請於115年8月5日(星期三)前以郵件(郵戳為憑)寄達「64002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產學處」,封面標題書明「應徵產學處專案助理」,或於公告截止日下班(17:00)前親送需求單位(產學處二樓AI203室),面試時間則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簡小姐(05-5342601轉2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