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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四, 13 二月 2025 17:27

【學位考試】113-2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Masters and Ph.D. Degree Examination)

  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作業,詳見「學位考試申請流程」、「學位論文格式範例等相關規範」及表件,下載路徑:本校網頁/行政單位/教務處/「快速連結/碩博士論文專區」及「表單下載/22-1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網址:https://aax.yuntech.edu.tw/index.php/ql-ct/student-paper

「碩博士論文專區」網址:https://aax.yuntech.edu.tw/index.php/ql-ct/student-paper

「教務章則」網址:https://aax.yuntech.edu.tw/index.php/2021-06-10-08-14-01

最新消息公告:【學位考試】113-2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Masters and Ph.D. Degree Examination) 網址:https://webapp.yuntech.edu.tw/MSS/Announce/Content?serial=4092

 

一、研究生於規定期限內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學位考試: 

(一)碩士生修業至少須達第二學期;博士生修業至少須達第四學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應在碩士班修業滿一年,在博士班修業須達第四學期。

(二)完成各該系(所)所定應修課程,並獲得應修學分。 (當學期113-2仍在修課者,請見「申請學位考試暨畢業離校作業要點」第2點第6項)

(三)通過該系(所、院)碩士學位所需之其他考核規定/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 

(四)106學年度以後入學者,須通過教育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學術倫理教育」課程。

(五)【延後公開須申請書與證明文件】:教育部公告「學位論文品保機制」八項措施論文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依國家圖書館來文,論文依法以公開閱覽為原則,延後公開原因僅「專利」、「涉及機密」或「依法不得提供」,其餘一律應提供閱覽,新版已刪除「準備論文投稿」為由之延後原因選項,並自109年9月起適用。延後公開申請者(紙本或電子)應於學位考試申請時應檢附「證明文件」向系所提出申請並經系所專屬會議審議通過(「學位考試申請審核表」新增延後公開勾選項目),研究生未於申請學位考試時提出「學位論文延後公開」者,不得再補提延後公開,通過會議日期學生須書寫於提繳的「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檔案在教務處/課程及教學組/學位論文格式「學位論文格式」中,上傳圖書館及繳交論文至課教組櫃台時請檢附「申請書」與「證明文件」,未繳交者不受理此項申請。依本校智財權會議,不公開證明文件如下列:(1)專利:提供案號申請件。(2)涉及機密:提供法定規定之「涉及機密」依據、佐證資料或保密簽約等。(3)依法不得提供:提供法源依據。

 

上述依據本校教務章則「學位考試辦法」及「申請學位考試暨畢業離校作業要點」,研究生符合規定者,得申請學位考試。

二、本學期(113-2)研究生學位考試作業期限:

(一)申請期限:開始上課日114年2月17日至114年5月15日止,各系所有更嚴格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舉行考試及成績正本送繳截止日:申請審核通過至114年7月31日下午5點前完成,同時應將總評分表、評分表正本送達教務處課教組存查。

(三)線上撤銷學位考試截止日:至114年7月31日止。學生自行線上申請撤銷,逾期未撤銷亦未舉行者,以一次不及格論(依本校學則第六十一條,重考分數最高70分且以一次為限)。

(四)「審定書評分表列印(撤銷)」介面開放研究生修正論文題目至口試成績送繳為止。請研究生務必檢核題目,依本校教務章則規定,論文題目依學位考試評分表,一經送出登錄成績,即中、英文論文題目不得再異動

()研究生學位考試委員異動申請表  :同學登錄資料,一經按過【確定提交】即不能更改考試委員資料,請務必確認無誤後再執行【確定提交】動作。學位考試委員有異動時,至遲請於學位考試3天前填寫「學位考試委員異動申請表」,附上原學位考試申請書(影本或系統介面資料),送教務處課教組辦理資料變更(如於系所審查期間且資料尚未送至教務處課教組,委員變更請逕洽系所承辦人員)

(六)通過學位考試且本學期畢業者,應依「學位論文格式範例等相關規範」說明完成學位論文相關上傳作業,並依註冊組「畢業生領取學位證書截止日」(註1)下午5點繳交圖書館審核通過之論文定本(修訂完稿本)一冊至教務處課教組(依教育部學位授予法指定送國家圖書館展閱)。

註1:課教組收取當學期畢業研究生學位論文,通過學位考試且本學期畢業者,應依註冊組畢業生領取學位證書截止日114年8月29日前,將圖書館審核通過之論文定本(修訂完稿本)膠裝上光後,繳交至圖書館及教務處課教組各1冊(依教育部學位授予法指定送國家圖書館展閱)。通過學位考試而本學期未畢業者,學位考試及格成績仍予採計,修業年限未屆滿者,論文封面年月請依實際畢業學期上傳及送交紙本論文。。非上述開放辦理離校期間,請至註冊組/表單下載「研究生提前畢業請領學位證書申請表」之規範申請(受理至第15周止,且限當學期未修課)」,離校須知詳見註冊組畢業離校公告或電洽註冊組分機2215。

 

預祝您學位考試順利,如有申請疑問,可洽詢您的所屬系所,謝謝。

教務處課教組 公告 11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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