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116年度「技專校院實務型研究專案計畫(大批)補助案」自即日起接受線上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一、國科會系統本校關閉時間為116年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1時59分止,請申請人於截止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作業。
二、為避免影響計畫案件之彙整簽核及全校送件時間,116年1月19日(星期二)當天不受理任何已送出案件之線上退件修改,請申請人及早作業,避免國科會系統塞車。
三、教師上傳計畫請留意年度(116年)、技專校院實務型研究專案計畫;新進人員研究計畫為國內外擔任教學五年內之教師。
四、教師計畫上傳繳交送出前請確認計畫申請之批號、計畫主持人之資格是否符合第3點第1項第1款第1目(1)資格;專案教師是否符合第3點第1項第3款資格。另請專案教師填寫受聘之職稱全名(如專案助理教授、專案講師等)以免被退件。
五、經費預算編列建請教師編列研究倫理審查費(約計2萬元),若未編列預算經國科會審查需送IRB審查者,則以計畫核定後辦理經費變更方式處理。
六、新進教師如申請隨到隨審計畫,為另函造冊送國科會,教師上傳計畫後務必與研發處承辦人確認,並請系所承辦窗口至國科會系統列印申請名冊用印後送研發處。
七、依據該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各計畫得依實際需要,申請各項補助經費。有關研究人力費部分,應敘明各類(級)別人員在計畫內擔任之具體內容、性質、項目及範圍;另配合該會推動參與計畫博士生費用增核措施,倘有約用博士生兼任人員需求,請併同增編費用,俾利審查後一併核給。
八、為落實學術倫理,申請書內容若涉及計畫主持人所指導學生之學位論文,應於計畫申請書中清楚揭露或引註。計畫主持人應於計畫申請書中適當揭露已完成的工作項目,並不應將申請時已發表(含學生學位論文)之成果,隱匿為其申請計畫之研究內容。
九、各類申請書請於該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
十、旨揭計畫預計透過技專校院與私立大學校院實作量能與跨域科系團隊協作機制,協助產業升級轉型或社會多元應用,同時培育技專及私立大學實務人才,相關申請事宜及注意事項,請詳閱徵求公告、計畫申請書。
十一、本計畫屬該會「研究案」,納入補助計畫件數控管範圍,核定補助後列入計畫主持人執行計畫件數,共同主持人不列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