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雲林科技大學115學年度第2學期
徵聘(教學及產研型)編制外助理教授以上師資簡章
壹、依據「大學法」、「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要點」、「專科以上學校進用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實施原則」、「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管理要點」等有關法令辦理。
貳、徵聘系所、需用名額及詳細內容:
| 學院別 | 系所名稱 | 需用名額 | 師資需求 學術專長 |
其他特殊要求條件 | 聯絡人 |
| 管理學院 | 國際管理學士學位學程 | 1 | 1、 資格:具博士學位(或具助理教授以上證書)者。 2、 學術專長:可教授財務、會計等商管領域相關基礎課程 |
1、 具備全英文授課能力,有大學英語授課(EMI)經驗尤佳。 2、 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需檢附相關工作證明,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前已在職之編制內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 3、 檢附文件:(請依序排列,勿膠裝) *本校新聘教師應徵表(含個人履歷及自傳,檔案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處下載)。 * 學士、碩士、博士學位證書、學士、碩士、博士歷年成績單、學經歷證件及身分證件影本。 * 最高學歷為國外學歷,應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學位證書、成績證明,並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核發入出國紀錄。 * 業界經驗證明資料:依「本校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要點」檢具相關證明。 * 歷年研究期刊論文或專利一覽表。 * 代表著作 2 篇以上。 * 可任教科目及內容大綱簡述(含必修與選修課程)。 * 未來研究方向。 * 推薦函。 * 其它有助證明相關能力之資料(如曾參與之研究計畫或產學合作計畫等) 。 4、 以上影本證書或證明文件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所寄資料,無論是否通過初審,恕不寄還。如通過初審,蒞校進行面試時應攜帶指定學、經歷文件正本進行驗證。 |
聯絡人姓名: 卓小姐 聯絡電話: 05-5342601 轉 分機 5011 電子郵件: jhuoyl@yuntech.edu.tw |
參、公告日期及方式:
一、公告日期:即日起至115年10月12日(星期一)
(擬自116/02/01起聘,收件至115/10/12(一)止,郵戳為憑)
【擬聘時間】:民國116年2月1日(115學年度第2學期),若因相關因素,而導致無法如期完成聘任程序,聘期將改由民國116年8月1日起聘。
二、公告方式:
(一)本校網站:http://www.yuntech.edu.tw/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
(三)教育部全國大專教師人才網:http://tjn.moe.edu.tw/
肆、報名資格條件:
一、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不得擔任教育人員之情事者。
二、依「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聘用者或具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者得不具博士學位。
伍、報名方式:
一、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0月12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
二、方式:應檢具各系所所需求之表件外,並檢附切結書(如附件)、學、經歷證件、身分證件影本、主要著作目錄、作品集、專長領域、可開授課程之講授大綱、授課講義教材及參考資料、親筆自傳、教授推薦函二封、研究計畫。併同「本校新聘專任教師應徵表」掛號郵寄:〔640301〕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管理學院國際管理學士學位學程辦公室收。(封上請註明應聘任國際管理學士學位學程專案教師)。投遞文件恕不退回。
(一)未有教師證書者,請另附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
(二)持國外學歷者,應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學位證書、成績證明,並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核發入出國紀錄。
(三)持國外經歷者,應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陸、錄取報到及應聘事宜:
一、本校以書面通知錄取人員於限期前,持相關證件並繳交最近一個內之公立醫院健康檢查報告(含X光肺部透視合格證明)報到應聘。逾期未報到且無不可抗力之原因,或現職人員未繳驗原服務機關學校離職證明書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其缺額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但以補足本次徵聘缺額為限。
二、患有法定或其他妨礙教學之傳染病,或未依限繳交健康檢查報告者,或有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情形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不得擔任教育人員之情事者,均註銷其錄取資格。
柒、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教學、研究、服務績效優良者,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本校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規定,經教師聘任流程公開遴選,得聘為編制內專任教師。
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大學法」、「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