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學生簽證申請人務必於課程開始前至少兩個月提出申請,未依規定時程申請者,簽證案件可能遭拒絕受理或核發。 二、敬請申請人勿於5月15日至5月30日期間前來本辦事處遞交申請文件。 請相關申請人提前妥善規劃送件時間,以確保申請流程順利進行。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並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